绥化学院工会职责

作者: 时间:2018-07-03 点击数:

校工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工会法》及广大教职工的意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包括:

1.按照工会章程的要求,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并负责“两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制订工会年度的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活动,尤其是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依法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关心教职工生活,听取教职工意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5.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6.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开展教职工互济互助活动,做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把工会办成“教工之家”。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8.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9.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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