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2023年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关于申报推荐2021—2023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要求,经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共有106名教职工代表同意我校申报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
申报类别为: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举报监督电话:0455-8301166
根据规定,举报监督应实名制,线索问题明确清晰,一般应为单位职工或有关知情人。公示期间不接受匿名电话。我们将对举报监督者个人信息依法保密。
绥化学院工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