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招生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
1.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规定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0号)、《黑龙江省2017年招生工作规定》(黑招委普招[2017]1号)、《绥化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绥院政发[2017]9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并在校园网、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准确发布录取结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2.投档原则、录取方式和录取规则
投档原则:一比一等比投档。
录取方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规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但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准。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投档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体类考生投档后,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有省份按照综合成绩投档,则该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录取结果
2017年招生计划为3125人,录取3125人,第一志愿录取率96.5%。其中:听障生80人;专升本240人;民族预科25人;普通本科2780人(省内1668人,省外1112人:分布在20个省、市、自治区)。
今年是学校自升本以来第一次各科类、各批次均在各省份划定的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线上完成录取,生源质量明显高出往年。
听障生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人数明显增多,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51所特殊教育学校的239名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参加考试人数比去年增加了103人。录取80人,比上一年增加30人,参考人数和录取人数均属历史新高。
二、就业工作
1.领导重视,建立了完善的校院(系)两级就业领导组织,上下齐抓共管,职责明确,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院系履行主体责任,总支书记和院长对本院系就业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各院系积极努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拓展就业市场,走出去联系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基地;请进来召开以院系为单位的招聘会,尽最大可能为学生提供更多更适合的就业岗位。全年共建就业基地57个,提供就业岗位2600多个;召开专场招聘会4场,有90多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200个。
2017届毕业生共有2950人,是有史以来毕业生最多的一年,经全校上下共同努力,上报教育厅一次就业率为84.3%。教育厅学生处核定后,2018年5月份才能公布最总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