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切实履行教代会职能,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依据《绥化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学校拟征集四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范围
教学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学生管理、科研管理、人才培养、招生就业、师资队伍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党建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民生工程、制度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资产管理、校园管理、后勤保障、教学设施条件、网络信息化建设、作风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创业等。
二、提案流程
10月15日—10月31日,提案人登陆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提案系统(账号和密码为本人工号),填写《绥化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登记表》。
10月25日—11月3日,分工会主席对代表提案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交,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提案人进行修改,合格后提交。
11月4日—11月18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立案的提案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确定承办单位。
11月19日—11月22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立案的提案、建议归类、编号,并提交承办单位。
11月23日—12月8日,承办单位对提案进行办理,填写处理结果,提交给提案人,提案人根据处理结果,进行满意度回执。
12月9日—12月15日,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回执情况,选择提案办理结束或返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列入计划和规划的提案,可继续办理。
12月16日—12月20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打印、整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汇总。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教代会代表在深入学习提案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多提提案,提好提案。
2.各分工会要提醒并组织教代会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提案系统提交提案,并及时进行提案回执。
3.分工会主席要把好提案征集第一关,认真做好提案初审工作。
绥化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