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28 点击数:

各分工会:

为展示全校女教职工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奋发向上,建功立业,在学校发展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校工会拟在全校评选2019年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高尚的职业道德,优良的家庭美德,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切实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4.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公认度,能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推荐,推荐比例占分工会女教职工总数的5%

2.各分工会主席要严格把关,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确保推荐、评选环节透明、公正,评选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选,并将所推荐人选在本工会公示。被推荐个人需填写《绥化学院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3.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定。

4.各分工会请于36日(星期五)前将推荐名单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张慧云微信。

 

附:《绥化学院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绥化学院工会

20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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