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四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处理情况及四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作者: 时间:2019-02-21 点击数:

各位代表、各位老师:

现将四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处理情况及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一、四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情况

1.提案征集情况

四届一次教代会收到提案52件,主要涉及“学校发展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校园管理”“民生工程”等17个方面,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立案49件;因内容不明确,缺乏有效推行措施,不予立案3件。

2.提案处理情况

已立案的49件提案中,关于“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建立学生社团活动室”等39件提案,已经处理办结;关于“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硬件建设”的提案,正在处理中;关于“校门外设立自助红绿灯”的提案,已与市政府沟通,通过今年建设东门地下通道解决;关于“建设绥化学院自己域名的邮箱”“教工申请电子邮箱”“教职工个人信息网络化”“建立教代会电子提案系统”“校园教室无线网络覆盖”等5件提案,学校将纳入智慧校园二期、三期工程建设论证实施;关于“建立汉语国际教育中心”的提案,已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关于“建立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机构”的提案,尚不具备场地和师资条件,待条件成熟时再论证实施;关于“绥化学院更名为黑龙江省理工学院”的提案,学校较为重视,将深入研讨论证。

3.优秀提案评选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提出更多更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学校首次对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提案和建议进行了评选,提案工作委员会经过审核讨论,评出优秀提案13件。其中特等奖1项,文学与传媒学院闫晶淼的关于“打造精师范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提案;一等奖1项,外国语学院李为民、经济管理学院姚娇娜的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提案;二等奖2项,后勤管理处于东旭、文学与传媒学院闫晶淼的关于“教职工体检有效性”和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关海宁、经济管理学院杨艳丽、信息工程学院张继山的关于“加强智慧校园建设信息化为教学服务”的提案;三等奖5项,图书馆郎玉林的关于“学术发文注重学科性与科学性”、教育学院田秋梅的关于“教改项目建议参照科研项目给予奖励”、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李贺的关于“教育教学中辅导答疑环节”、外国语学院韩玉群的关于“增强双师型教师和教学紧密结合”、文学与传媒学院吴春生的关于“加强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提案;优秀建议4件,即李春雨副校长关于“成立重大任务推进班子”的建议、学校办公室卢百胜关于“引进人才”的建议、艺术设计学院尹宝莹关于“制定评审标注”的建议、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周利军关于“建设网络信息化平台”的建议。

对提案工作,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对事关民生、事关学校发展的优秀提案更是给予采纳和下大功夫解决。张校长主持专题会议,亲自听取各承办单位提案处理具体思路和办法,并一一做出了批示,多次督办落实,保证所有提案项项有人管、件件有回复、层层抓落实。从提案处理过程看,各承办部门均能对提案仔细研究,认真对待,立行立改,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提案和建议,也做了实事求是地说明。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情况以复函的形式发给提案人,征求了提案人的意见,提案人对处理结果满意率达100%

二、四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

截至20181126日,共收到提案65件。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归类、编号、讨论研究、审理,确立了立案项目和承办单位。65件提案主要涉及到17个方面,“制度建设”1件、“教学管理”8件、“学科建设”2件、“教学设施条件”3件、“人事管理”3件、“师资队伍建设”1件、“人才培养”6件、“科研管理”2件、“财务管理”2件、“校园管理”12件、“校园文化建设”8件、“网络信息化建设”5件、“创新创业”1件、“招生就业”1件、“教职工福利待遇”5件、“民生工程”5件。确有一些关注学校中心工作、关注学校改革发展、关注师生切身利益的好提案,如:外国语学院吕铁金老师提出的“整合教学科研资源、促进学科专业内涵式发展”的提案,文学与传媒学院吴春生老师提出的关于“表彰从教30年教师”的提案等。张校长对提案工作非常重视,逐一审阅了65件提案,并于201914日带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落实,目前有的提案已经及时办理,有的提案意见列入了工作计划。学校正式立案23件、以问题建议形式移交给16个相关部门38件、不予立案4件。

三、代表提案需加强的建议

1.有的提案不够规范。提案包括案题、案由和建议三部分,有的提案缺少案由或建议,或表达的不清晰、模棱两可,有的有提无案,只能以问题或建议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如“培养适应社会人才”“加强孝道教育”“提高教职工工资”的提案等。

2.有的提案不够充分。建设性提案少,有的提案只是一个问题,小而简单,不能称为提案或不够立案。这类提案以问题或建议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如“教学主楼部分窗户漏风”、“丁香苑过点不能充值”“解决音乐楼、美术楼、十公寓前道路积水”的提案等。

3.有的提案不符合实际。有的提案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或学校现状难以解决,不能予以立案。如“学府嘉苑二次供水房改造为小区活动室”“在校园内各楼宇设置饮净化水装置”的提案等。

4.有的提案反复提出。有的提案提出时学院已经有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和文件,已经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将加大宣传和办理力度。有的提案过去多次提过,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解答。如“教改项目参照科研项目给予奖励”“教学环节辅导答疑”的提案等。对于已经办结和明确答复的,不再立案。

各位代表,提案工作是民主管理的主要渠道,是知民情、达民意、维护职工权益,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代表们的提案充分体现了广大教职工热爱学校,心系学校,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的高度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希望广大教职工一如既往地发扬主人翁精神,关心学校发展,保质保量地提出更多、更好、更有价值的提案。

谢谢大家!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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