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绥化市五一劳动奖章和绥化市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18 点击数:

各分工会:

按照《绥化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绥化市五一劳动奖和绥化市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向绥化市总工会推荐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候选对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推荐范围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一线教师;工人先锋号推荐二级单位

  2. 评选条件

    绥化市五一劳动奖和绥化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具有县级以上综合荣誉基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 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绥化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 在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创新发展载体建设,激发创新主体和人才活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 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 在推动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健康绥化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 在巩固提升绿色生态优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 在深入贯彻落实“造就一支宏大的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当好主人翁、建功新绥化”全市工会工作主线,广泛开展全市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进我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推动职工技能提升、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1.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2. 推荐评选办法

    1.二级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对象需提交200字左右简要事迹和基础荣誉证书(奖牌)电子版,申报时需明确符合上述9个方面条件的哪一条,并在事迹中予以体现。

    2.学校在各分工会推荐基础上,综合考虑个人(集体)事迹(贡献)、基础荣誉层次、学历、职称等因素,择优向绥化市总工会推荐。

    3.推荐时间截止至320日,推荐材料发送至工会常晓红微信,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绥化学院工会

                                      2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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